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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事业单位2022年12月公开招聘公共卫生类专技岗位工作人员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2-12-20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福田区事业单位2022年12月公开招聘公共卫生类专技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报考人员可在福田区政府在线——招考专栏、福田区卫生健康局网站查阅《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以及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招聘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以下人员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①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②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应届毕业生(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位证书)。

③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④2020年12月30日(博士可放宽到2017年12月30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择业期毕业生。

(2)其他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2.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专业要求为预防医学、研究生专业要求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本科专业为预防医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需具有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往届毕业生已派遣的,档案中须具有就业通知书)。

3.报考专业

(1)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三、报考

(一)报考方式及时间

1.报考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

2.报考时间:报名人员2022年12月30日10:00至2023年1月5日17:00登录指定系统报名。

3.打印准考证:2023年12月7日8:00至24: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同时,报名人员打印报名表,用于日后资格审查。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经区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笔试

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健康应试承诺书》(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的笔试共两科,分别为综合能力测试和岗位专业知识测试,题型均为客观题。中共福田区委组织部、福田区卫生健康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3年1月8日上午,其中第一科8:30—10:00,第二科10:20—12:2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线将于2023年1月12日16:00前在福田区政府在线——招考专栏公布。笔试合格线由福田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划定。发布笔试成绩时公布进入资格初审和递补人员名单。

五、资格初审

(一)初审方式

采取线上审查的方式开展资格初审。公布笔试合格线当天,同时在福田区政府在线——招考专栏公布资格初审相关事项。

进入资格初审人选须在指定时间内上传资格初审材料,未在指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资格初审不通过。

(二)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人员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在指定时间内上传资格初审材料,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核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在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初审。

(三)须提供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社会人员

报考人员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另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另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所有材料应在资格初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2)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毕业生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另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另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人员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核,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核结果为准。资格审核贯穿聘用全过程。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报考人员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确定体检人选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A≥3B(A>3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考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福田区政府在线——招考专栏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同时遵从卫生医疗行业的相关规定。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资格复审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中共福田区委组织部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中共福田区委组织部在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共福田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中共福田区委组织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备案。经中共福田区委组织部备案同意聘用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招聘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试用期

招聘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招聘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具体要求见《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12月30日。

(三)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 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所涉及网站网址分别为:

福田区政府在线——招考专栏网址: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index.html;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网站网址:http://www.szft.gov.cn/bmxx/qwjj/;

报名系统网址:https://zp.hongbohr.com/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七)咨询电话:0755-82918710。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 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19日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事业单位2022年12月公开招聘公共卫生类专技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

附件4: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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