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学校决定以人事代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周口师范学院地处素有“华夏先驱,九州圣迹”之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周口市。学校始建于1973年,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学校占地1600多亩,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02亿元,图书馆藏书361万册。入选全国“十三五”产教融合工程百所本科高校、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河南省首批示范性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和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河南省本科高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各教学院部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周口师范学院2023年人事代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2021、2022、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学校出具在读证明,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硕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周口师范学院2023年人事代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岗位要求
被录用人员按照周口师范学院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服务期限不得少于4年,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学校后续组织的其它形式的公开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在周口师范学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网址http://rsc.zknu.edu.cn/6589/list.htm),发布时间为2023年9月3日至2023年9月12日。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上午8:00至2023年9月15日下午6:00。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应聘者需通过“周口师范学院2023年人事代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rczp.zknu.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zpgw)进行网上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学校纪委、人事处、用人单位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初审通过人员按学校要求携带《周口师范学院2023年人事代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周口师范学院2023年人事代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自行打印,A4纸双面打印)2份、大学以来全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个人简历、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相关知识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知识30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公共理论知识;专业基础知识70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理论水平、专业素质等。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或到校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根据专业特点,面试还包括实际操作、艺术加试等。无加试专业面试成绩:试讲60分,答辩40分;有加试专业面试成绩:试讲40分,答辩20分,专业加试40分。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纪委、人事处及用人单位联合组成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意识形态、宗教信仰等方面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拟聘用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实际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签约与聘用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相关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八)其它
被聘用后,学校提供校内房源,可根据需要购买。
七、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欢迎社会各界和报考人员监督。
校纪委电话:0394-8178170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磊
联系电话:0394-8178068